〔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立體育場停車場原本免收費,常車滿為患,不乏長期停放者,本月起開始按路邊停車收費,場內馬上空蕩蕩。車位多了,運動民眾好停車,但也有人認為來運動還要交停車費,多了一筆開支。縣議員簡維國認為,不應視同路邊停車,而應由場方自行收費,且前1小時免費,縣府則認為當前尚有困難,未來再評估。
台東縣立體育場有數十格汽車停車位,因緊鄰市區且免費,經常一位難求,也有車輛長期停放,排擠運動民眾的正常使用;縣府為解決長期占用亂象,本月起納入路邊停車,每半小時收費10元,立刻為停車場清出許多空位。
縣議員簡維國質疑此停車場定位為路邊停車場與事實不符,是屬於體育場的土地,並非道路,納入路邊停車收費於法無據;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交通科長劉奇朋則說,是將此視為路邊的延伸,所以可以採路邊停車收費。
簡維國支持收費,但認為應有免費緩衝空間才能照顧到運動族群。現制採路邊停車收費,每半小時一定要收費,若改用路外停車,由體育場自行規劃收費機制,就可以有前1到2小時的免費空間。
交觀處長卜敏正說,現實的考量是,如果採路外停車,將面臨收費外包困難,因為格位數有限,廠商恐不太願意投標,且路邊停車是由人工收費,應該更有彈性開單空間,如果變成路外停車場採機器收費,反而失去彈性。
2024/11/1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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