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上稿13:48更新時間17:28(新增停管處回應)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推動社會住宅時,也會一併設置停車位。不過北市議員陳宥丞發現,許多社宅地下停車場停滿名車成「豪車保管場」,住在樓上的社宅住戶卻無法停車,他認為社宅停車位應先讓住戶停放,再開放周遭鄰里停車,最後才讓豪車停放。議員游淑慧也指,若社宅停車位要同時提供住戶與社區停車,設計時除規劃法定停車位,還要另新增車位。
都發局長簡瑟芳說明,當初與社宅周邊住戶爭取同意興建時,就會有承諾未來會提供停車位解決停車問題,會再與停管處通盤討論。都發局補充,社宅所屬停車場屬台北市共享資源,後續原則仍依既定政策交由停管處統一管理,開放供公眾使用,議員所提內容會與停管處共同研商。
停管處營運科長李杰儒表示,若社宅車位少於100格由都發局住都中心管理,100格以上由停管處管理。停管處目前代管18處社宅停車場,除了身障者可免抽籤,其餘車位則是全面開放抽籤,若社宅住戶抽中車位且設籍於社宅,可享所在里停車優惠。
陳宥丞指,東明社宅、行善社宅地下停車場常停滿名車,儼然是豪車停車場、保管場,但社宅住戶卻無法停車。他提到,社宅住戶最常見的四大陳情分別是外來車輛過多導致社宅住戶無法抽到停車場;家中有小孩或長輩無法在家中停車場上下車,名車卻將停車場當車庫無限期停放;社宅停車場登記方式不合理;抽籤方式並非以登記戶籍為母數,而是採車牌數量。
陳宥丞表示,目前北市社宅每兩戶約有一個車位,社宅由都發局管理,但停車卻委由停管處負責、100格以上外包。前市長柯文哲2020年發現社宅停車格使用量僅有六成,居民入住時相較大眾無購車能力、加上未生小孩無需求,造成停車位無法有效利用,因此將另外四成車位拿來周遭使用。
陳宥丞表示,隨時代變遷,社宅住戶結婚生子,購車後卻無法停車的問題也要解決,應先解決社宅內部停車問題,其次是周遭鄰里停車問題,最後才讓豪車停放。他認為社宅車位可讓住戶優先承租,會保留一定數量提供申請,不要社宅住戶停不到,變成豪車保管場。
游淑慧也指,社宅停車位除提供住戶需求、又要滿足鄰里需求,規劃時卻只蓋法定停車位,導致大家搶成一團,住戶與周邊敵對。她就曾接獲東明社宅住戶陳情租不到社宅停車位,還要租用外面的停車場,停車後再抱著小孩走路回家。她建議,社宅停車位可以優先提供給家中有長者、身障者或嬰幼兒等的社宅住戶停車,未來規劃車位開放的新社宅,應該設置「法定停車位+N」停車位格數,才能同時提供住戶與社區停車。
2024/11/1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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