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覬覦酒店公關正妹 惡狼拉進包廂廁所性侵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李姓男子見酒店女公關小美長得楚楚動人,竟心生邪念,尾隨進入包廂廁所,不顧小美拒絕強行性侵得逞,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月。

法官調查,前年11月19日凌晨0時李男前往新竹市一家酒店會館消費,由小美坐檯陪酒。李男明知小美工作內容僅限於陪同客人飲酒、唱歌、玩遊戲等,竟於凌晨3時許,跟隨小美進入包廂廁所,將她強壓在馬桶邊,褪去長褲及內褲,以其生殖器磨蹭小美下體,企圖插入。

由於小美抗拒,李男遂以手指插入陰道,小美掙扎推拒,李男乃強壓她頭部逼迫口交,然小美緊閉嘴唇拒絕,李男仍再以手指插入陰道,而以此強暴方式性侵得逞。

法官審酌李男為一具有智識經驗之成年人,對於男女間之來往本應知其分際,應尊重性自主決定權與性同意權,明知小美僅係前來陪酒,卻為滿足一己之私慾,違反其意願,跟隨進入包廂廁所,並不顧小美多次明示拒絕或阻擋、掙扎,強行以手指性侵得逞,顯不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且此事造成被害人心理上難以磨滅之陰影,其犯罪所生危害重大,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月。

2024/11/0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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