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勾結柬埔寨人蛇,誘騙八十八名國人赴柬,除了三人出國前脫險外,其餘八十五人赴柬淪為「豬仔」遭拘禁,後來有廿二人被救回,因遭到誘騙受害人數眾多,引發社會關切。最高法院認定前審判決見解無違誤,昨依人口販運等罪將李振豪重判十八年徒刑、八名共犯各判九年至十六年半徒刑定讞。
角頭臨演 指揮細密分工
李振豪曾在國片「角頭」擔任臨時演員,檢警查出,他自二〇二一年十一月起,指揮同夥經細密分工,以高薪、只是幫忙清償債務等理由,騙民眾前往柬埔寨工作,每騙一人赴柬可獲取數十萬元台幣利益,李振豪獨抽三成,成員每招募一人可分得三萬至五萬元,每週還可固定抽佣一萬餘元,不法獲利上千萬元。
集團再將上鉤的求職被害人,集中安置於旅館,簽訂契約、辦理護照送往柬國交由當地人蛇接手,轉賣至金邊、西港等「詐欺園區」從事電信詐欺。被害人獲救後稱,他們被囚禁強迫工作期間,常常遭看管者毆打凌虐。
法院審理時,李振豪等四人否認犯行,林晉宇等五人只認輕罪。一審台北地院認定九人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正值青壯卻不從事正當工作,為獲取高額利益,組成跨國買賣人口組織,將李振豪重判十八年、陳思瑋與黃炫逢各判十六年半、鄭學鴻十五年半、陳均翰十五年,林晉宇與楊家豪各十三年,王契文與黃鈺真各十一年。
8共犯判9年至16年多
二審高等法院將楊家豪、黃鈺真酌減改判各九年半、九年,李振豪等七人維持原刑期。最高法院駁回九人上訴確定。
檢警第二波救回卅人後,另案起訴審理,二審高院將李振豪、陳思瑋判刑十八年,黃炫逢、鄭學鴻、林晉宇、黃鈺真、陳均翰、楊家豪等六人,各處十年至十六年半,上訴三審審理中。
2024/11/09 05:4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7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