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搭公車時,刻意貼在高中生小芬(化名)身後,用下體碰觸小芬屁股數次,放學期間乘客多,又都是同校女學生,小芬不敢作聲,回家向父母傾訴才報案。警方循線逮到陳男;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檢警調查,小芬5月間放學搭基隆市202號公車回家,途中上來一名中年男子,見小芬長相甜美,刻意站在她身後,故意用下體碰觸她屁股數次。小芬感到噁心,但車上都是同校女學生,小芬隱忍不敢作聲,回家才告訴父母,當晚在父母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
警方調閱車上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47歲陳姓男子,他供,當時公車上乘客多,他要往裡面走,但人實在太多,走不進去,只能站在小芬身後,下體不小心碰到小芬屁股,並非故意。
檢方勘驗公車監視器畫面發現,案發當時,陳男確實站在小芬身後,下體確實有碰觸到小芬屁股數次,認定陳男涉犯性騷擾防治法。
2024/11/09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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