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有台中市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大雅分局員警昨天在大雅區學府路連開數張機車違停罰單,抱怨是停在白線內,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大雅警方今天說明,機車停在工地大門影響人車出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遭民眾檢舉,依規定開罰。
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和影片說,一名警察在大雅區學府路針對停在白線的機車開罰單,民眾質疑這樣也可以開罰,還叫他自己去申訴,明顯是擾民。
大雅警分局今日表示,此案是接獲民眾報案檢舉,經到場處理,發現數輛機車妨礙工地大門人車出入,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依法舉發,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大雅警方強調,一般而言,15公分路面邊線外停車並不違法,但是如果是別人的通行出入口則不可以停放,否則就會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問題。
2024/11/09 15:0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7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