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2度交保後逆轉!竹市刑事小隊長違反個資法收押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市警局陳姓警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案件,上月8日當庭逮捕後聲請羈押禁見,新竹地院兩度裁定交保,檢方抗告,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新竹地院,法官今日(8日)傍晚裁定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今晚七點許發布,該署辦檢察官在10月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和竹市警察局通知陳姓警員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翌日裁定交保20萬元並限制住居。

檢察官提抗告,經高等法院於同月21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新竹地院更裁。新竹地院法官於同月24日改裁定交保30萬元。檢察官再次抗告,高等法院再次撤銷發回新竹地院,法官今日傍晚裁定羈押禁見。

據了解,在警界服務多年的陳姓警員為刑事小隊長,曾偵破數起槍擊案,但疑似因一起毒品案件,被調查人員監聽到他疑似包庇毒犯,同時發現其帳戶內有不明來源資金進出,懷疑他收受賄賂涉貪污,並疑似濫用警政公務資訊系統,在非公務情況下,查詢特定人士的個資。

2024/11/0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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