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雙11購物節來臨 新北市消保官提醒民眾注意消費陷阱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雙11購物節即將來臨,眾多電商平台紛紛推出大幅優惠折扣吸引消費者,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呼籲,隨著網購活動熱潮升溫,相關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消費者於網路購物時應保持冷靜,謹慎篩選購物平台及產品,確保交易安全,同時避免落入詐騙陷阱,保護自身消費權益。

鎮消保官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通訊交易的消費者享有7日猶豫期,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服務後7日內,透過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亦不需承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然而,隨著跨境網購的增加,詐騙情形也隨之頻繁,消費者若遇到境外賣家,申訴往往困難重重,風險較高。

根據消費者的申訴案件統計,最常見的糾紛類型包括:貨物交付延遲、運送途中物品受損、特價品實際為福利品、展示品或仿冒品等情況,因此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在享受購物樂趣之際,務必留意自身權益,以避免網路詐騙或消費糾紛,並建議民眾在網路購物時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前先思考需求的必要性:切勿因折扣或免運費等誘因,而衝動下單,應先評估是否確實有購物的需要。

2、查詢賣家評價及店面資訊:確認賣家是否有良好評價及實體店面,以及有無依照《稅籍登記規則》規定,揭露網路銷售業者的名稱、地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避免與身分地址不明的賣家交易,降 低交易風險或求償無門的機率。

3、檢查網站的真偽並避免與境外業者交易:注意網址是否異常,警惕一頁式網頁,避免進入詐騙網站。另建議消費者盡量避免與境外業者交易,因跨境消費爭議雖可商請外國消保機構介入協調,但跨境本質上存在著管轄權及法規適用等問題,不僅處理費時,且大多難以達到預期結果。

4、貨到付款時確認包裹數量及項目:若消費者選擇貨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務必在付款時,確認 包裹的數量及項目,避免誤取到他人的包裹或未實際購買的詐騙包裹,致生消費糾紛。

5、避免於購物平台之外與賣家私下交易:若在購物平台之外進行私下交易,一旦發生糾紛,平台將不會提供協助,建議消費者避免此類風險。

最後,消保官呼籲業者在推出優惠活動提高營業額的同時,也應適當調整出貨量能及出貨期限,避免因延遲交付貨物而衍生給付遲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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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3:01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56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