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遭時尚公關指控「不懂行規」 林郁婷經紀人發聲明澄清

我國拳擊好手林郁婷。圖/麟洋國際體育顧問有限公司提供

現任中華全民羽球發展協會理事長,同時也是麟洋國際體育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吳宜倫,因擔任三位奧運金牌選手王齊麟、李洋及林郁婷經紀人,近日遭自稱時尚公關Joyce在社群指控「不懂行規」並將片段對話紀錄提供給某周刊,吳宜倫今天也發出聲明,澄清媒體上以及社群網站上散佈的不實言論。

吳宜倫聲明如下:

近日特定人士刻意於媒體及社群網站散佈不實言論,已損害本人名譽,亦對於相關人士及企業亦造成困擾,爰以本聲明對不實言論內容予以澄清,並完整說明事件始末,避免社會大眾受到有心人士誤導:

一、113年8月26日,李思嬑(網名Joyce下稱J女)以知名服裝設計團隊名義主動與我方聯繫,接洽邀請林郁婷選手參與台北時裝週活動,過程中J女又稱其可代知名牙科診所與我方洽談合作事宜,惟經我方與知名服裝設計師及知名牙科診所直接取得聯繫後,發現J女並非知名服裝設計師團隊成員,亦非知名牙科診所代理人,更在未經設計師及我方同意下拍攝非公開照片刊登於其社群平台帳號,且其於媒體報導中所述關於本人與知名牙科診所之內容與事實不符,顯屬惡意。

二、其次,J女在得知林郁婷將出席金鐘獎頒獎典禮後,便稱可商借知名品牌珠寶供林郁婷配戴,當時我方尚不疑有他,故未拒絕。惟經我方查證後得知,該名J女先前曾宣稱要贊助鶯歌拳擊隊,並藉贈送香檳予林郁婷之機會合照,事後卻於社群網站上發現,J女未經林郁婷本人及經紀公司同意,逕將該合照作為促銷香檳之商業用途,此外在與牙醫診所合作過程中,J女亦在未經同意下將與林郁婷之合照刊登於IG社群平台並投放廣告。

三、有鑒於此,當J女後續藉由商借珠寶一事,要求我方向金鐘獎主辦單位額外申請工作證,讓她可以一起入場時,我方即向J女回覆,主辦單位就隨行人員有限制,我方無法新增,且明確向其表達,金鐘獎當天可以不用配戴珠寶等語,婉拒J女之提議。

四、然而、J女仍執意向我方提議商借珠寶,且又表示要私下拍攝林郁婷配戴珠寶之照片,故我方才會再次強調沒有意願合作,更不同意用商借珠寶名義,取得林郁婷照片後,事後另作其他商業用途。惟J女仍持續遊說,我方只好第三度表明不同意J女的提議及作法,並舉先前合作品牌的例子,意在說明事前雙方應就合作內容充分達成協議後再進行合作,避免以商借之名,行商業宣傳之實。

五、以上說明,希望有助於社會大眾瞭解事件之全貌,本人也在此聲明:從未向J女或知名牙科診要求提供牙齒美白療程或其他公關贈品,且從未向J女或J女所稱珠寶品牌de beers要求贈送或提供等價珠寶或現金,相關不實言論應予澄清,以正視聽。倘再有散布不實或惡意言論者,本人將依法主張權利並訴追不法行為。

六、最後,對於國內外愛護又認同郁婷的朋友們,我們都心存感謝,同時也重視誠信、珍惜各界提供的合作機會,將來我們也會更加謹慎,積極保障選手及合作對象的權益。

知名牙科診所也對此次事件表示:係因週刊報導之台北時裝週與林郁婷選手合作牙科診所,於本次合作中,並無收到來自林郁婷本人及經紀人吳宜倫小姐要求任何條件,相關合作內容是由J小姐提出,故於新聞版面上看到與事實不符報導,感到非常意外。

吳宜倫理事長過去也是台灣羽球選手,與王齊麟及李洋早已熟識,關係如同家人,在東京奧運前就開始協助麟洋配,2018年因友人介紹認識曾自強教練,之後吳宜倫開始以家族成立的財團法人吳文達體育基金會贊助林郁婷,並在巴黎奧運後接下林郁婷的經紀事務。吳宜倫理事長表示:「以台灣目前的體育環境,除了籃球和棒球外,其他項目的運動經紀條件和制度尚未成熟,李洋在東京奧運前曾有其他經紀約且因當時簽下不平等的合約讓他損失上百萬。在他們奧運奪牌後,開始有眾多的商業邀約湧入,需要有人協助,我才變成了他們的義務經紀人,看見他們的努力終於有所回報,即使義務幫忙也讓我甘之如飴。」

近日週刊報導指出李洋另覓去處,參選羽協理事長是為自立門戶,對此一說也讓李洋哭笑不得,李洋表示:「不知道為何有這個說法,也沒有任何人詢問過我事實真相就直接報導真的非常不恰當,我對姊(吳宜倫)除了感恩還是感恩,她幫忙我太多事情了。」王齊麟更以乾媽稱呼吳宜倫,除了賽場上和商業活動外,兩家人本來關係就很緊密。林郁婷:「吳宜倫會長從我的贊助人變成我的經紀人,從以前就一路支持我幫忙我,最近我剛好擔任台灣反霸凌代言人,又擔任反詐騙宣傳大使,真的希望大家看待網路上的訊息能辨別是非,不要人云亦云。」

2024/11/08 11:1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005/834638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