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3歲吳姓女子疑似虐待1歲半的兒子,案發當時,抱著男童,跟生父騎車將人送醫院。(圖/翻攝畫面)
高雄23歲吳姓女子疑似虐待1歲半的兒子,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遭羈押禁見。回顧案發當下,吳女抱著兒子跟生父騎車將人送醫,當時向醫院透露,男童眼神呆滯、呼吸急促,未料送醫搶救不治,此外從身體外觀發現,除頭部受傷,身上還有其他傷勢,疑遭虐打。此案目前已進入偵查程序,社會局也對傷害者提獨立告訴。
送醫當時,吳女跟醫護人員說,男童送醫前,出現眼神呆滯、呼吸急促現象,甚至還說是從床上摔落造成頭部受傷,但治療過程,除頭部傷勢,身上還有其他傷勢,經搶救仍逾昨天(7日)凌晨1時許不治。院方認為,案情不單純,因此醫院通報警方及社政單位,啟動重大兒虐調查。
▲高雄23歲吳姓女子疑似虐待1歲半的兒子,案發當時,抱著男童,跟生父騎車將人送醫院。(圖/翻攝畫面)
檢警相驗後,前往吳女大社區住處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手機,同時傳喚吳女到場。複訊後,認涉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及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案件,向法院聲押。
地院法官認為,吳女歷次行為時間、方式等細節供述有所歧異,與證人所述情節也有出入,有聯絡他人商討對策以規避查緝的舉動,有相當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無從以具保或其他侵害較小手段替代,裁准羈押禁見。
據悉,吳女家庭經濟不穩定,曾向社會局求助,由社會局提供急難救助、慈善濟助、尿布、奶粉及生活物資、育兒指導並轉介托育及就業等服務;未料仍發生憾事,後續將配合檢警調查,並對傷害者提獨立告訴。
經查,23歲吳女生育2名小孩,跟前夫生下大兒子目前4歲,等於她剛成年就懷孕生產,且在婚姻續存的狀態下,懷上現任男友骨肉,之後又離婚搬到大社區同住,未料發生意外。
社會局指出,該案主2023年12月及今年3月通報兩次家暴,第一次通報訪視,有瘀青,釐清原因是撞到嬰兒床護欄,屬「照顧疏」忽,故提供親職教育及相關防護措施。
第二次通報,訪視時未見傷勢,通報人表示只有聽聞,也未見傷勢,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據,才未成案。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2024/11/08 11:4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081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