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亦寧/核稿編輯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八點檔連續劇常客何依霈去年與小4歲的男演員龍語申閃婚,小倆口過得幸福快樂。今(8)日爆出何依霈前女友提告,要求何依霈返還「不利所得」共728萬2713元,根據《噓!新聞》報導,今晚何依霈舊愛霍小姐也發出聲明。
霍小姐向《噓!新聞》表示交往期間自己的錢都歸何依霈管理,兩人交往期間賺的近千萬元都消失,不明白何依霈所言「她(何依霈)是公眾人物,所以所有費用都該她一人買單?」是什麼意思。
霍小姐也針對何依霈所說「借貸」一事提出解釋,表示何依霈在分手前要霍小姐向銀行借貸50萬元,分手後返還25萬元,但要求將車子過戶給她(何依霈),並給霍小姐20萬元。其餘則是當初投資麵館相關的紅利與撤資,根本不存在「借貸」之說。
對於打擾到何媽媽及兩人共同朋友,霍小姐表示「非常抱歉」,並再度澄清:我沒有要毀掉她的事業,只是不想淨身出戶。
至於何依霈跟龍語申,霍小姐說:「祝福她現在找到人生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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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依霈前女友聲明】
一,我的錢都給她管,最後交往期間賺的近1000萬都消失,何謂她是公眾人物,所以所有費用都該她一人買單?
二,所謂她借貸給我的錢,事實是她在分手前要我向銀行借貸50萬,所以分手後還我25萬,她又希望我把車子過戶給她,給了我20萬,當初投資了東引麵館,有紅利及後來我撤資共50萬,所以她借貸還我,並不是我有急需她借我錢。
三,我並不是因為個人債務問題要200萬,最初只是想知道為什麼1000萬花光殆盡,所以想私下和解提出200萬,但何拒絕溝通,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400萬及700萬都是司法程序中律師方算出的不當得利,並不是她方所說的無限向上所(索)求。
四,針對打給何媽媽跟一些我們共同的朋友,造成困擾非常抱歉,但因為真的何拒絕溝通才會試著用其他管道找到她。
五,我從來沒有想要毀掉她的事業,也祝福她現在找到人生的伴侶,我唯一的訴求就是拿回本來屬於我的錢,而不是被淨身出户。
最後我只想說,任何一個人在最黃金的歲月賺了1000萬卻消失殆盡,一定都會想要知道去向,既然何拒絕解釋,一切也已進入司法,就讓司法來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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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20:2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85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