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張姓女上尉涉嫌提供郵局等金融單位多個帳戶,給詐欺集團行騙、洗錢,導致林姓等4人被騙共48萬元,張女被法官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3年7月26日,被告張女與詐欺集團成員「周義傑」聯繫後,對方介紹「劉福耀」跟她認識,在8月16日,再依其指示,提供郵局、一銀和合庫等單位帳戶資料用來行騙。
8月23日下午,林姓被害人等4人被騙,分別將投資款項,匯入上開戶頭後,隨即遭詐欺集團成員領走,共損失48萬元。案經林女等報警後,循線查獲張女涉案,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張女辯稱,她要辦貸款,「劉福耀」說要幫忙製造金流美化帳戶,才會交出上開帳戶資料,主觀上無洗錢、詐欺故意,否認犯行。
地院調查,張女大學畢業,案發當時為職業軍人,偵查中並自承曾有申辦貸款經驗,認定其所辯不足採信。又審酌張女犯後態度不佳,4罪併罰,分處1年3月至1年7月不等徒刑,併執行刑2年,但張女不服上訴,現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2024/11/0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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