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在押警李權桂助越南小三經營博弈被訴 獲交保但不能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在押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警備隊李權桂,涉包庇越南籍小三吳喬莉經營的博弈集團勾串,並替吳女偷查外籍人士的個資,以協助業者討債或確認賭身分;李、吳共5人被依貪污圖利、洩密等多罪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北院另考量李男已無繼續機羈押必要,本月1日對他裁定30萬元交保,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要他不能接觸同案被告、證人,否則將重新命其羈押。

裁定指,李權桂經法官訊後,被認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刑法公務員包庇他營利聚眾賭博罪、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多罪,且李男與吳女在案發前同居,客觀上他有收受重利或賭博的金錢並交付給吳女,同時他曾經受吳女所託處理放貸款項,因此,無法排除他有串滅證之虞。

而李男的押期將於本月26日解滿,經法官上月28日對他訊問後,他坦承違反個資法、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犯行,不過依目前審理進度,足認他還違反圖利等罪,並考量他與吳女的關係,代表他的羈押原因依舊存在。

但法官考量已訊問過同案其他被告,代表李男串證的風險已經降低,並審酌他的犯行損害公務員應廉潔自持的形象,然羈押一名被告屬於限制人身自由最激烈的手段,決定對他裁定3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命他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所接觸,如有違反,將重新命其羈押。

2024/11/0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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