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21年前跟妻子結婚,舉辦公開儀式婚宴,12年後又跟另一名女子辦理結婚登記,觸犯重婚罪遭判刑。(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男子,21年前與妻子結婚,舉辦公開儀式婚禮宴客,卻沒有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沒想到12年後,男子又跟另一位女子辦理登記結婚,過了9年後被元配發現提告,男子才趕緊跟妻子和解,但重婚罪非告訴乃論,台中地院日前審理此案,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最後依重婚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
判決書中記載,男子2003年與妻子舉辦公開結婚儀式,宴請眾多親友,但卻遲遲沒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2015年間,男子又與另一名不知情的女子辦理結婚登記,大享齊人之福,長達9年時間,直到前陣子被妻子發現,重婚的事情才曝光,今年6月,他主動到派出所自首,並配合警方作筆錄,事後他與妻子達成和解,妻子在今年10月具狀表明不再追究,希望依法撤回告訴。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重婚罪非告訴乃論罪,縱使當事人有意撤告,也不具效力,考量到男子是因為法治觀念不足而觸法,犯後主動自首並坦承犯行,並獲得妻子諒解,最終依重婚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2024/11/08 10:2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071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