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反詐騙:車手刑責】冷靜想想!當車手要賠那麼多錢 真的賺嗎?

▲警政署呼籲,未成年擔任詐欺車手,被害人可依據民法第187條提起民事訴訟向詐欺車手的父母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提供)

青少年利用暑假期間尋求打工機會,但要小心還沒賺錢反而先被詐騙或利用,詐騙集團看準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利用網路以優渥待遇及誇大不實的徵才廣告吸引年輕人應徵,如果誤入陷阱,除了財損外,有可能因為擔任車手、取簿手而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兇,不可不慎;另外擔任詐欺車手是有刑責的,且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切勿聽信「短期可輕鬆獲利、被捕刑責輕」等話術而擔任詐欺車手。

警政署呼籲,未成年擔任詐欺車手,被害人可依據民法第187條提起民事訴訟向詐欺車手的父母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另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也有相關處罰。千萬注意不要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兇,找工作不成反而因此吃上官司,得不償失。若發現可疑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110電話查證或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線電話:08007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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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0:0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0473&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