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離譜!國中女遭生父改名「〇〇壞」 繼母PO網嗆:出一口惡氣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平鎮區一位家長,因為女兒不服管教,竟到平鎮戶政事務所將女兒的名字改成「〇〇壞」,戶所人員認為不妥,最後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受理;市議員黃敬平認為這是管教過頭,今質詢時要求市府協助撤銷,民政局長劉思遠說,本案已函請內政部解釋,得否考量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協助撤銷改名登記。

據悉,這名少女目前就讀國中2年級,父母親離異後,由父親取得監護權,目前和父親、繼母同住,由於少女情緒不穩不易管教,之前又惹生父、繼母生氣,於是三方約定,少女若再惹人生氣就要改名字,將第三個字改成「壞」。

未料,少女又惹生父、繼母生氣,兩人於今年6月14日連袂到平鎮戶政事務所幫少女改名,承辦人員發現不妥,立刻通知主任吳信杰向生父說明,「○○壞」名字似有不妥,但繼母情緒激動要求一定要改,也說明改名字一事也和少女當面溝通過,由於「姓名條例」規定申請改名者,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無需未成年人於申請書簽名,生父申請符合申請條件,戶所多方勸說無效後只能受理。

劉思遠說,依照桃園市府基於保障未成年人權益,已於11月6日函請釋內政部解釋,得否考量未成年人之最佳利益,協助撤銷改名登記。

校方表示,女學生的生父於改名的第2天就到學校要求更改學生資料,由於女學生相當抗拒,學校除更改基本資料外,基於保護原則在校內盡量稱呼女學生原名,並由專任老師給予心理輔導,行文各單位尋求改回原名的可能。

警方表示,這名女學生屬於特殊家庭學生,派出所員警只要看到女學生放學,都會把她安置到派出所並準備晚餐,社會局於9月將女學生於安置在生母家中,而生父於10月22日跑到學校要人,學校基於保護學生原則,不讓生父進入校區並報警,未料該生父向警方報案女學生失蹤,警方到校園內確定女學生還在上課,且安置後監護人變成桃園市長,故其生父無權將其帶走,遂撤銷協尋,事實上,生父從6月25日至10月22日,6度將女兒報警列失蹤協尋人口,警方曾經找到人通知家長,但家長卻遲遲不領人。

黃敬平今日在市議會質詢時表示,生父與繼母也經常在各種社交軟體上PO出她的「〇〇壞」名字,語帶嘲諷,似乎認為這是懲處她的方式,繼母甚至嗆說,「把她改成壞名才能出一口惡氣、讓我舒心」、「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長大成年」!

黃敬平指出,學校師長、社工們都對女學生遭遇很不捨,全校師長動起來要幫她,也呼籲社會局、法務局等單位討論可否依兒少法規定,兒童及少年權益受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介入協助改回原名。

2024/11/07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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