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地區某廠商112年間多次利用電視購物平台刊播商品廣告,宣稱販售的超神褲、修復襪及智能衣等多項商品具有改善癲癇等療效,因涉誇大醫療效能,經新竹市衛生局及桃園市衛生局依法裁處罰鍰近350萬元,因廠商逾期未繳,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經電子扣押,廠商只好乖乖繳清。
新竹分署指出,為防範廠家藉機脫產,認有必要大幅減縮公文往返時程以加速執行,因此接到此案後就向金融機構以電子發文方式,將廠商名下存款帳戶扣押,除節省公文郵寄時間,也很快地獲得金融機構就滯欠金額已全數扣押回覆,新竹分署遂於法定聲明異議期間經過無虞後,核發收取命令全數抵償所滯欠之罰鍰。
新竹分署表示,醫療器材廣告於核准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而為刊播,非醫療器材,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違反者,主管機關將處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目的是遏阻業者誇大不實資訊混淆民眾之行為,以免民眾誤信購買產品,既傷荷包又無益於健康。可洽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專線:0800-770-885諮詢。
2024/11/07 13:05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5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