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發生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子事故。(圖/翻攝自東京電力控股有限公司網頁tepco.co.jp)
●熔融核燃料團將接受詳細檢測 擬耗時約1年
熔融核燃料團塊指的是2011年3月發生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子事故後,位於反應爐壓力槽(RPV)內的爐心燃料和一次圍阻體容器(PCV)中物體一起熔融形成的固狀物。目前推估加總1號機到3號機的熔融核燃料團塊可能達880公噸。
熔融核燃料團塊放射線極強,無法輕易接近,因此取出燃料團塊被視為福島第一核電廠廢爐最大難關。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根據日本政府與東電揭示的福島第一核電廠廢爐工程表,希望在2051年前完成廢爐,而在那之前希望於2030年代初期正式開始以一定的規模持續取出熔融核燃料團,不過日本政府與東電尚未決定正式取出方式。
在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子事故發生13年後,東電今年稍早展開2號機熔融核燃料團塊試取作業,並於今天回收完畢少量的熔融核燃料團塊。這些燃料團塊將接受為時約1年的詳細檢測,而檢測結果是東電日後評估正式取出方式不可或缺的資訊。
福島第一核電廠1號機到3號機的熔融核燃料團塊,分布位置及量都不一樣之外,即使是同號機的熔融核燃料團塊,性質與狀態也很可能因為位置而有所不同。東電要決定具體取出方式,仍需反覆進行如這次的作業,逐步累積相關數據。
●廢爐前分三大階段 現行計畫不見取完燃料團塊時間目標
日本政府與東電的目標是在核子事故發生40年後的2051年前完成廢爐,並把過程分成三大階段。第一期是開始取出用過核子燃料之前,第二期為開始取出熔融核燃料團塊之前,第三期是拆除廠房以及包含處理廢棄物等作業的完成廢爐之前。
而東電今年稍早開始著手試驗性取出熔融核燃料團塊,就代表目前處於完成廢爐前的第三期。
不過當初的工程表計劃在事故發生10年後的2021年開始取出熔融核燃料團塊,並在接下來的10到15年內取完1號機至3號機的燃料團塊,但是設備開發困難等原因,導致作業開始時間延遲3年,而且現行工程表已不再明確記載完成取出熔融核燃料團塊的時間目標。
另外,取出1號機到4號機燃料池中存放的用過核子燃料作業,也出現延遲。
先前的工程表計劃在2021年前取完總共3108束用過核子燃料,但迄今只有3號機和4號機完成相關作業;1號機和2號機因為清除瓦礫和除染等作業相當耗時,甚至尚未啟動取出作業。現行的工程表目標是在2031年,也就是比先前計畫晚10年取完用過核子燃料。
報導指出,儘管2051年前完成廢爐的目標依然不變,但具體的廢爐道路仍不明確。
●熔融核燃料團塊日後去向未知 「廢爐完成」定義不明
報導分析,熔融核燃料團塊被取出之後,仍有許多重要事項待解決。福島縣等當地的自治體要求在縣外處理包含熔融核燃料團塊在內大量的放射性廢棄物,不過東電表示,會在進入第三階段後再行考慮,目前這部分仍充滿不確定性。
而日本政府與東電以評估用的數據有限為由,未明確說明「廢爐完成」是什麼樣的狀態。
報導指出,這次東電取出少量熔融核燃料團塊後,得以獲得許多資訊的同時,是否有助於討論如何「完成廢爐」也備受矚目。(中央社東京7日電)
2024/11/07 20:2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057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