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內政部近日預告「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草案」,將發給任滿6屆且年滿65歲的村里長,30萬元的慰勞金,初估首年將有1000餘名的村里長符合領取資格,總計經費逾3億元。雖然草案明訂,明年1月1日施行,但官員表示,由於地方政府明年預算已編列,恐要在後年才能實際領到。
立法院6月三讀通過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考量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修法增訂於春節期間加發村里長1.5個月、7.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之。內政部初估經費約5.9億元,已編入明年度預算。
另這次修法針對任滿6屆且年滿65歲的村里長,增訂應給予慰勞金及表揚,辦法由內政部訂定之。
根據草案,現任或曾任村里長任職滿6屆且年滿65歲者,得申請一次慰勞金30萬元。至於死亡、褫奪公權終身、有罪判刑確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不得領取。草案並規定,鄉鎮市區公所應於每年6月前完成人數調查,並編列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官員解釋,村里長春節慰問金,有法律條文明定由內政部編列預算,這部分由中央負責,由於此是法定義務支出,因此不受明年度總預算卡關影響,如果總預算無法如期通過,仍可執行。
至於村里長的慰勞金,官員說明,依照「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法」的規定,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6都是由市府直接編列,至於非6都的地方縣市則是由鄉鎮市區編列,雖然地方政府對此一度反彈,但內政部已與地方政府開過多次會議溝通,徵詢意見達成共識。
官員表示,目前全國有7748位村里長,由於非現任也可以申請,預計首年人數較多,約有1000多人符合領取資格,以新北市與高雄市較多,由於每個人只能領取1次,未來人數與經費都會逐年降低。
2024/11/06 23:3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5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