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被已婚渣男騙上床又被元配告 法官判受騙妙齡女免賠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隱瞞自己已婚,與曾姓女子交往將近2年,上床發生性關係,甚至還用配偶欄空白的不實身分證,欺騙曾女結婚,今年5月間曾女到陳男住處,想為陳男慶生,給陳男一個驚喜,沒想到竟是陳男的妻子李姓女子開門,李女事後控告曾女,索賠100萬元,法官卻認為陳男欺騙曾女屬實,陳男甚至傳「今年結婚」、「我還沒有老婆」給曾女,判決曾女不用賠償。

判決書指出,李姓女子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她主張自己與陳男結婚多年,曾女卻與人夫陳男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導致她的婚姻遭受背叛而傷心欲絕,曾女甚至登門拜訪,她為此心靈受創,至今飽受失眠之苦,曾女應賠償她100萬元。

曾女答辯說,她是在2022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陳男,陳男宣稱未婚,2人於2022年9月見面,之後持續聊天、互相關心生活,逐漸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於交往過程中,陳男多次明確向她表達,未來要結婚、共組家庭,甚至提供虛假身分證,導致她誤信陳男為單身、未婚。

至於元配指控曾女登門拜訪,曾女答辯說,今年(2024年)她到陳男住處,想為陳男慶生,竟是陳男的妻子李女開門,她還被陳男與李女輪流辱罵,始知自己被陳男欺騙長達將近2年,之後她立刻封鎖陳男,她強調,陳男隱瞞已婚身分,她確實不知陳男已婚,聲明駁回李女之訴。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李女主張曾女與陳男有親密對話及發生性行為,曾女並不否認,但依據曾女提出,陳男於交友軟體自我介紹的翻拍圖片,陳男確實於2023年4月傳送身分證正反面照片予曾女,配偶欄位為空白。

法官強調,陳男還傳訊息給曾女,「妳願意幫我負擔也願意跟我溝通」「這是適合結婚的人」、「今年結婚」、「我還沒有老婆」,這些訊息都足以證明,曾女確實誤信陳男未婚,且陳男想要與曾女結婚,曾女才會與陳男交往,據此判決李女敗訴,曾女不用賠償,可上訴。

2024/11/06 16:13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