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超車公車丟手搖飲 將吞2罰單噴錢
〔記者洪定宏、陳文嬋/高雄報導〕網路流傳高雄市某輛公車被機車騎士丟擲不明物品「攻擊」,公車監視器清楚錄下機車逆向超車,車牌號碼也明顯可見,但警方僅聲稱「未接獲報案」,研判丟擲物品為手搖飲,完全未提是否查處交通違規,甚至有無涉及違反公共安全。
直到近中午,警方做出回應表示,裕誠路黃虛線為行車分向線,雖可超車跨越但需打方向燈,經查影片中機車騎士未打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將通知車主到案,開罰1200至3600元。
影片可見,地點在高雄市左營區裕誠路,公車在路邊停靠、關閉車門後,緩緩往左行駛車道。此時1輛機車從公車左側逆向超車疾駛而過;影片慢動作顯示,機車後座乘客向公車左前方丟擲手搖飲杯,疑似還大聲吼叫。
媒體今(6)日上午9點多詢問左營分局,警方僅簡單回覆「經查本分局未接獲報案。查影片內容,研判丟的東西為手搖飲。」沒有進一步說明是否要查處交通違規,甚至有無涉及違反公共安全。
2024/11/06 12:40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