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當詐團車手3天領1萬5 女清潔工被判賠1700萬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女清潔工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3天,每天日薪5千元,期間台北孫姓婦人聽信炒股騙術,被騙1700萬元,檢警發現就是陳女將錢領出交給詐團,新竹地院依詐欺罪判陳女徒刑2年2月之外,民事部分再判陳女需賠償1700萬元。

法官調查,陳女去年3月加入詐欺集團,負責擔任取款車手,每日報酬為5千元。

詐欺集團成員透過LINE群組「陳曉雅會員群」與孫女取得聯繫,並以暱稱「陳曉雅」假冒股市老師,於去年3月佯稱下載投資APP可儲值操作股票獲利,致孫女被騙,從去年4月13到17日短短5天當中,共匯款8次到詐騙集團所指定銀行帳戶內,總金額高達1700萬。

事後再由陳女擔任取款車手,將提領現金交付詐團成員,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詐欺所得去向與所在。為此孫女請求陳女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1700萬元。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年2月,民事部分再判賠1700萬元。

2024/11/06 16:35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