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絡瘋傳一對男友「居屋活春宮」照片。圖為網指事發地點采頤花園社區。(資料圖片)
公眾場所不要作出不雅行為!香港網路瘋傳1張「居屋活春宮」照片,指九龍新蒲崗采頤花園內公園有男女公然口交,畫面令人咋舌。
照片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2人行為離譜、傷風化,「明目張膽到這樣?」、「好誇張」;亦有網友笑言「土地不足,要在樓下換褲」、「被蛇咬要吸毒出來?」。
采頤花園男女公然口交
有住戶周二(11月5日)下午2時許在連登討論區以「今早凌晨采頤花園這位師兄你掉了東西在這裡」為題發布相片,留言「有空請回來擦乾淨。保持花園清潔,你我有責」。
從相片見到,當時天色昏暗,采頤花園內公園有1對男女,其中男方站着,褲子脫到一半清晰見到臀部,前方則有1名女子坐在石凳上,頭部對正男方下體位置,疑似正公然口交。
網友看過照片嘩然,指摘2人行為離譜、傷風化,「明目張膽到這樣?」、「這位置在路中心欸,這麼明顯?」、「性需求這麼急?」、「好誇張」。也有網友笑言,「土地不足,要在樓下換褲」、「被蛇咬要吸毒出來?」、「檢查前列腺吧」、「就快要2025年,都不懂得拍清晰點嗎?」。
公眾地方猥褻可罰款及監禁發布者或犯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3年。如相關社交媒體或即時通訊群組的伺服器設於香港,亦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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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2024/11/06 09: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834072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