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綿因具優異防火、絕緣、耐磨等特性,早期被廣泛使用於建材,後來研究陸續發現其危害,因此逐步加嚴管制。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石綿因具優異防火、絕緣、耐磨等特性,早期被廣泛使用於建材,後來研究陸續發現其危害,因此逐步加嚴管制。根據環境部調查統計,國內尚有24萬餘棟石綿瓦屋頂建築物,資源循環署已向行政院爭取16億元經費補助地方拆除石綿屋瓦。
環境部今天舉辦「跨部會聯合管理石綿成果發表會」,除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國家環境研究院、化學物質管理署之外,尚包括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台南市及彰化縣環保局共同參與。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管制石綿是一項任重道遠的工作,我國環境部門早在1989年即將石綿列為毒性化學物質,並於1991年至2017年間多次修正相關規定逐步限制其用途,自2018年起除研究、試驗及教育用途外,石綿全面禁止使用,而自2023年5月起含石綿產品之進口也被限制,同年6月起化學署與財政部海關合作執行邊境查驗,避免含石綿產品流入國內。此外,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也陸續訂定管制規範。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長謝燕儒表示,石綿源頭雖已禁止,但因石綿是早期常用建材,所以目前仍有含石綿建材的舊建物存在,目前已向行政院爭取至2027年16億元經費,民眾可於住家翻新拆除石綿屋瓦時向地方環保局提出申請補助,由政府委託廠商並支付每公噸約4.5萬元清除處理費,截至年10月止已受理7545件,累計重量7364公噸。
據環境部統計,全台有24萬餘棟使用石綿瓦的屋頂與浪板,今年6月進一步修正「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作業原則」,除原補助家戶、非事業私有建物外,擴大補助範圍至已停工、歇業或關廠之事業私有建物。
2024/11/06 14:1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4165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