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娶外籍妻,長期金援女方家人,卻遭妻子洗劫一空後失聯,男方心碎訴請離婚。(示意圖/Pixabay)
台灣男子阿國(化名)17年前跟外籍女子小裴(化名)結婚,為了愛妻,婚前婚後,多次金錢援助女方家人。未料,婚後第13年,小裴竟偷走阿國金塊、金項鍊、金戒指、鑽石及現金後離家,從此人間蒸發。儘管丈夫通報失蹤,登報找人,都沒下文,面對人財兩失的窘境,也只能心碎訴請離婚,獲法院判准。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2007年10月29日跟外籍女子小裴(化名)結婚,男方為了愛妻,婚前及婚後多次給予女方家人金錢援助,展現十足的「鈔能力」。
未料,2020年阿國發現妻子小裴偷走他的金塊、金項鍊、金戒指、鑽石及現金後離家,之後便失蹤、杳無音訊。因妻子失聯至少2年,阿國還曾通報失蹤人口,在報紙刊登廣告,但都沒有下文。
阿國認為,雙方婚姻已無維持可能,面對人財兩失的心碎困境,只能訴請離婚。且審理期間,經合法通知,妻子小裴都未出面,也沒提出任何書狀作何答辯或陳述,因此,法院堪認男方主張為真。
法官認為,小裴離家行蹤不明,且多年無聯繫,顯見婚姻已無維持可能,只存形式而無實質,無回復希望,認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
2024/11/0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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