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蔡姓男子無照駕駛小貨車違停占據慢車道,蘇姓機車騎士為閃避該違停小貨車,被後方駕駛自小客車的楊姓女子撞死,蔡男心虛落跑被屏東地院依肇逃致人於死及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1年4個月、10個月徒刑,楊女犯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被吊銷大貨車駕照的蔡男,去年7月間無照駕駛小貨車違停在東港鎮船頭路,車身幾乎占據半個慢車道,蘇姓機車騎士為閃避該違停小貨車,騎進快車道,結果被後方駕駛自小客車的楊女撞上,蘇男受到重創,送醫不治,無照駕車的蔡男,見發生事故,未留在現場報警或協助傷者送醫,隨即駕駛小貨車逃離現場。
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後,找到違停闖禍的蔡男,依法究辦;蔡男則辯稱,當時他不在車上,未目睹事發經過,不清楚現場情況,並無逃逸的故意。
屏東地院依據相關事證及車禍鑑定報告,認為蔡男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又犯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經吊銷駕車因而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0月,楊女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須負起部份肇責,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2024/11/0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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