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蔡姓男子和張姓太太,不滿9個月大的小女兒哭鬧,竟分別痛毆、猛晃虐到腦出血翻白眼,且蔡男還僅因2歲的大女兒在電梯沒站好,就賞巴掌害她跌坐在地,張女在旁沒制止,還認為「瘀青擦個藥就好」,台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狠心父母分別1年10月、1年3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2歲的蔡姓父親情緒控管不佳,今年5月10日晚上7點多,因9個月大的小女兒哭鬧,在住處毆打她雙腿;隔2天凌晨,因小女兒想睡覺哭鬧,又在住處毆打她後腦、臉部、手掌、大腿左右外側,造成她頭、臉、腿多處瘀傷,全身被打的遍體麟傷。
張姓太太則是在今年5月初某日,在住處徒手毆打小女兒頭部1下;又在5月12日下午在住處內,徒手拍小女兒臉部1下,並劇烈前後搖4下。連同蔡男同一天對她的毆打,造成女童意識模糊,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及受虐性腦傷等傷害。
此外,今天5月15日凌晨在一家旅館搭電梯時,因不滿2歲大女兒無法站立,跌坐在地上,蔡男又在電梯內掌摑2歲的大女兒臉部成傷;旅館人員則證稱,當天原本11點就要退房,2人不斷到櫃檯支付延長時間費用,下午3點半見張女到櫃檯時,懷中女嬰已經翻白眼。
台中地院審酌,蔡男不顧女兒僅2歲、9個月大,連續毆打妨害其身心,造成小女兒腦出血送醫緊急開顱手術,初期否認最終才坦承。而張女身為母親也不顧女兒年幼,分別毆打、劇烈搖晃,還說「我們都想說只是瘀青擦個藥就會好了」,顯見2人法治觀念薄弱、親職能力嚴重不足,判蔡男依2次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分別處有期徒刑4月和1年6月;張姓太太則依1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1年3月。
2024/11/0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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