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自本月5日起延押兩個月;今有週刊報導,柯之所以被延押的另個原因,是因為柯於京華城動土典禮與市長辦公室內,前後收賄共1500萬元。柯文哲的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弈弘發聯合聲明回應,關於週刊報導「柯收錢地點曝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方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推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聲明表示,至於柯是否對延押提起抗告,待辯護人與柯討論再行決定;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規範。
鏡週刊報導,京華城藉7名員工各匯款政治獻金30萬、共210萬元給民眾黨,實則沈慶京為了透過柯擔任市長所能發揮實質影響力,決定行賄,讓京華城容積率可先保底560%,還一口氣暴增到840%。
後來2022年10月19日京華城動土典禮、11月1日的市長辦公室內,沈慶京決定給出「後謝」,共對柯行賄1500萬的現金,柯收錢後,命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通緝中)製作EXCEL密帳並標註「小沈1500沈慶京」,再以「工作簿」為檔名儲存於USB中。
週刊也報導,同樣在押的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坦承行賄柯文哲後,被「禁見」的柯於10月1日拒絕檢方提訊出庭,同黨議員黃瀞瑩卻能立即在網路談話性節目提及柯拒絕出庭一事,促檢方聲請延押時加上柯有能力串供及滅證這個要件,並獲北院裁准。
2024/11/05 15:0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5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