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日前認定在押的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圖利等罪,且罪嫌重大、有串供之虞,均裁定延長羈押禁見,沈、彭不服裁定,今(5)日已向高等院提起抗告;高院受理沈、彭2件抗告案後,均分案由刑24庭審理中。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自8月底起,分別將北市議員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長柯文哲等人聲押禁見獲准。
北檢考量柯文哲等人2個月的羈押期聲即將屆滿,從10月底起,陸續向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禁見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獲准,均延長聲押2個月。
此外,檢方認定在押的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已無羈押必要,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北院審理後,裁定吳順民以500萬元交保候傳。
高齡77歲的沈慶京,收押禁見以來,多次主張身體健康不佳,聲請具保停押但被駁回,此次沈的羈押期屆滿2個月,原本他抱持希望盼法院能考量其病情,讓他獲得具保停押,但台北地院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的偵查卷宗後,依沈慶京供述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可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亦表示,沈慶京與同案被告間之前有串供事實,且有政治獻金的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沈慶京、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的必要,10月29日裁定將沈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沈不服,提起抗告。
另外,彭振聲部份,台北地院10月29日也裁定11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北院裁定指出,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之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彭亦承認部分事實,已符合犯罪嫌疑重大的要件。
此外,彭與本案共犯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加上,彭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有延長羈押禁見的必要。彭不服,今(5)日亦提起抗告。
2024/11/0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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