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旅行社露營領隊竟是惡狼!8天內連續對4名國中男生伸魔掌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旅行社經常承辦北部國中露營活動,領隊鐘男竟兩度趁暗夜帶不同學生上廁所機會,將門反鎖強行口交,還在帳棚內撫摸學生生殖器,回程在遊覽車上又強吻學生,新竹地院依性侵與強制猥褻幼男罪重判徒刑11年。

判決書指出,鐘男為某旅行社聘僱擔任校外活動的臨時人員,負責協助北部某國中前年11月到竹縣一處主題樂園的露營活動,並擔任領隊。

鐘男因竊盜等案件,經嘉義地方法院判刑10月確定,110年12月才執行完畢出監,卻不思悔改,明知所帶國中男生,都是當時年僅13歲的孩子,年幼欠缺性自主決定、判斷及同意性行為的能力,竟於前年11月2日晚間10點20分,利用帶A男上廁所機會,在樂園廁所內將門上鎖後,強脫A男褲子後先撫摸陰莖,再強行口交得逞。

前年11月10日,鐘男於凌晨3點帶另所國中的學生B男上廁所時,以同樣方式性侵得逞。

當月9日晚間10點,鐘男與學生在樂園帳棚內,利用學生C男與其他3名同學聊天之際,將手伸進其下方睡袋內,以手隔著褲子撫摸陰莖,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

法官審酌鐘男明知3名學生均為13歲男童,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分別對被害男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影響被害人身心與人格發展甚鉅,對被害人與家庭均造成嚴重創傷,最後依性侵與強制猥褻幼男罪重判有期徒刑11年。

此外,前年11月10日下午露營活動結束回程途中,在遊覽車上鐘男乘男學生不及抗拒之際,主動靠近學生身旁然後親吻臉部一次,以此方式性騷擾得逞。桃園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性騷擾罪,判處鐘男拘役30天。

2024/11/04 17:4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