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為降低水污染,環境部8月底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增訂或加嚴氨氮、磷、銅等項目的管制,今(4)日舉行研商會。環團指出,PFAS也是半導體產業會產生的重要污染物,應納入放流水標準;放流水標準訂定也應有季節性,在乾旱期間加嚴濃度限值及總量限值。環境部則回應,國際目前尚未將PFAS納入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河川基流量隨空間和時間變異性高,難以訂定統一標準。
環境部8月底預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增訂氨氮、磷、餘氯管制對象,並加嚴銅管制限值;預計事業廢水氨氮管制總量可從目前的80%提升至92%,並減少高濃度磷造成的水體優養化。草案預計年底前上路,估計約有3700多家業者受影響,主要為半導體、光電及科學園區等。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PFAS也是半導體產業會產生的重要污染物,該化學物質非常難以分解、且會累積在環境和生物體內,進而影響健康、土壤水源。台灣已將100多種PFAS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但目前放流水標準對PFAS管制付之闕如。他建議,放流水標準中應納入總有機氟限值,從污染排放的源頭管,要求業者如果非得使用PFAS,就應該要有不能排放到環境的準備。
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表示,在全球暖化導致氣候極端化下,現在台灣降雨日數減少,旱季拉長,而旱季時河川基流量變少,造成放流水的污染缺乏充分河水稀釋,河川生態大受影響,因此放流水標準要分季節性,要有總量管制,乾旱期時濃度限值及總量限值要加嚴。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長王嶽斌表示,國際目前尚未將PFAS納入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但為強化廢水中PFAS管理,9月底已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要求半導體業等使用PFAS化學品的業者,每年需檢測申報廢污水中的PFAS,若連續2次放流水檢測數據不符,必須提出自主削減管理。針對旱季加嚴濃度限制,由於河川基流量會隨著時間和空間變化,且變異性高,很難訂定全國性的規範一體適用。
2024/11/0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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