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黎姓女子在家中飼養1隻邊境牧羊犬,今年1月16日上午未予繫繩,竟放出戶外,咬傷黃姓鄰居左大腿後方。送醫後,幸無生命危險。受傷的黃女則對黎女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黎女違反注意義務過失,故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案發當天黎女未給予愛犬繫繩或戴上口罩,就將犬隻放出戶外,碰巧遇到黃女騎車返家,就被邊境牧羊犬咬傷左後大腿,造成淺部撕裂傷。
檢察官偵訊時,黎女坦承自家愛犬確實有咬傷黃姓鄰居,且案發時並未繫繩或戴上口罩;監視器也拍到黃女剛將機車停妥後,犬隻就對著她狂吠,隨即衝上去咬傷其左後大腿。訊後,依涉犯過失傷害罪將黎姓飼主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飼主有防止飼養犬隻傷害他人生命、身體安全的義務,理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但黎女並未給予飼養的犬隻以繩或鍊牽引,亦未以配戴口罩防護措施控管,造成該犬在公共場所傷人,因此觸犯過失傷害罪;考量她有誠意想與對方和解,但卻遭拒絕,犯後坦承犯行等因素,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2024/11/0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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