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跨國婚媒營利為違法行為 移民署:加強查察並依法裁罰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媒體社團發布爽文,表示自己的年輕漂亮的越南籍配偶,媒介她在越南的姐妹約40人,給他的親朋好友前往越南認識,並陸續來台結婚。他越籍很子因此收取不菲的介紹費,甚至變成她提供越南家人生活費的來源。引起網友討論。

移民署表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跨國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亦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違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移民署將介入調查。

移民署表示,現行法令規定是為健全跨國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以及避免物化女性與商品化婚姻,雖無禁止個人從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但仍不能要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並已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加強查察強度,近三年依法裁罰298件。

移民署表示,民眾不要輕易聽信社群媒體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投訴無門。

移民署表示,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有38家,該署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服務品質評鑑及業務檢查,以提升服務品質,有需求的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445/7621/7624)查詢。

另,為建立民眾對於跨國婚姻媒合的正確觀念,避免不慎觸法遭到重罰,移民署已製作宣導短片等文宣,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權益。

2024/11/03 14:50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0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