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今天鄭重發出聲明稿,還原陳啟昱聲押案始末,強調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記者邵心杰/攝影
台南地院昨晚更裁台鹽綠能聲押案,唯獨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無故不到而遭拘提,迄今行蹤不明,引發各界討論,甚至把矛頭指向台南地院。台南地院鄭重發出聲明稿,還原其始末,強調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陳啟昱涉犯證券交易法等案件,前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因檢方舉證不足以認定他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本院因而裁定予以釋放。
後經檢方抗告,經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也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
台南地院表示,颱風為不可抗力天然災害,若未改期,被告以颱風假正當理由告假未到,非但可能造成該次庭期空轉,需另行傳喚而導致本案拖延,本院也無從對有正當理由未到被告逕行拘提。
而本院雖有值班人員,然羈押訊問屬案件承辦股審判核心,基於法定法官、直接審理等原則,值班法官無從也無權代為訊問並為羈押准駁,否則也會受有違法指摘。
台南地院認為,審檢在法治國原則的司法實務運作上各司其職,本有各自的立場和角度,對檢察官所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於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
2024/11/03 04: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48/833384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