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週一將排審公投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主張恢復「公投綁大選」,外界解讀修法旨在為「反廢死公投」做準備。對此,內政部表示,選務機關的執行量能否負荷,以及是否影響投開票作業,均須審慎衡酌;另也提到2021年公投結果已否決相關提案,修正回復公投綁大選,似與選民期待及意向並不相符。
立法院2019年6月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將公投與大選脫鉤,並於每2年投票一次。羅智強於上會期提出公投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每2年舉辦一次公投」規定,並重新恢復公投綁大選。
內政部表示,每2年舉辦一次公投規範,其立法理由為保障國民行使公投直接民權的權利,應固定公投日期,以利人民參與及主管機關規劃辦理;另為使公投得有理性討論的時間,規定公投每2年舉行一次以錯開選舉年。
內政部指出,基於全國性公投與選舉同日舉行投票,選務複雜程度高,又如遇公投案件數過多時,選務機關的執行量能是否足堪負荷,以及是否影響選舉投票、開票作業,均須審慎衡酌。
內政部也提到,考量2021年全國性公投第19案,有關全國性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的提案,公投結果業予否決,修正回復全國性公民投票與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似與選民期待及意向並不相符。
此外,針對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案增訂民眾於進行公民投票之提案及連署時,應填具「國民身分證發證日期」。內政部表示,發證日期不是民眾常使用且記憶的資料,要求公投提案或連署時需填寫該項資料,將增加民眾參加公投之困難,不利民眾行使公民權。
內政部也說,倘提案人或連署人於簽署名冊後,有補領或換領國民身分證的情事,其發證日期將有所變動,若需勾稽原發證日期,將增加資料查核負擔,若以此以作為提案人或連署人名冊查對刪除事由,其妥適性,有待衡酌。
2024/11/0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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