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男人群組約買春、分享性愛 人夫工程師被抓包要賠20萬

郭姓人夫工程師和3名男同事、客戶組LINE群組,大談和酒店小姐約性交易過程還分享性愛心得,郭妻收到匿名信才驚覺老公買春,對他求償100萬元,郭辯稱僅「男性間吹牛」;法院不採信,以他侵害妻子配偶權判應給付20萬元,可上訴。

郭妻控訴,和先生結婚10多年有2個小孩,郭卻跟2名同事、1名公司客戶於2021年至2022年間,和暱稱「夏天」、「霓娜」、「愛咪」及「新蒂」等酒店小姐性交易,還成立LINE群組,以便相約性交易還分享性交易心得。

她說,收到2封匿名信,揭露先生等人在群組內約性交易、分享心得的對話,還有1張臉部打碼的3人性交彩色照片才得知,先生雖坦承買春,卻執意要查來源並提離婚,害她身心受創,主張郭侵害配偶權對他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郭抗辯稱,匿名信是電腦繕打不能判斷身分,就算是他和同事也僅是男性間吹牛、閒聊,無法證明有性交易,並主張性自主權優於配偶權保障,且和妻子婚姻早有破綻,事後也盡力道歉、重修舊好,因妻子時而冷漠、時而凶悍,他才心灰意冷,也認為對方求償金額和他行為顯不相當。

法院傳訊郭男的2名同事、1名客戶,其等證稱確實有該LINE群組,對彼此暱稱、酒店小姐花名等說詞一致;經勘驗群組對話,發現眾人討論酒店小姐沒穿內褲、一直叫,還互捧「你超會的」、「你還一直指導我們」,並祝賀生日快樂。

法院還發現,郭等人在群組討論彼此和酒店小姐性交過程,還互讚「你那妞好棒,我都想摸了」,並相約性交易忘期待倒數,而郭被妻子發現後,也傳訊說「我對不起妳去做這些齷齪的事」,可見確實有和酒店小姐性交易。

法院審酌,郭男恣意和酒店小姐性交易,釀妻子婚姻破碎精神痛苦,考量郭為工程師等收入,斟酌一切情狀後判他應給付妻子20萬元。

2024/11/02 10:2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833292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