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工程師夫買春還成立LINE群組分享心得 元配怒提告法官判賠20萬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家公司的郭姓工程師,與同事客戶等人到酒店作樂,還與酒店小姐買春,甚至成立LINE通訊群組,討論嫖妓心得等,被廖姓髮妻提告並索賠100萬元,郭男辯稱這些都是男人之間吹牛亂扯之詞,不能證明他與酒女性交易,但法官勘驗LINE對話,確實有諸多不堪入目的嫖妓心得討論,甚至還有支付性交易等費用的匯款記錄,認定人夫郭男買春屬實,判決應賠償原配廖女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廖女與郭男是夫妻,育有子女,廖女卻發現丈夫與2位同事,以及客戶共4人,於2021年至2022年3月間,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暱稱「夏天Summer」、「霓娜Nina」、「愛咪Amy」、「辛蒂Cindy」等酒店小姐從事性交易,並成立LINE通訊群組,以便相約性交易及分享性交易心得,廖女甚至收到匿名信,夾著臉部打有馬賽克的3人性交(俗稱3P)彩色照片1張,丈夫郭男也向她承認至酒店消費、買春,她主張丈夫買春之舉,嚴重破壞家庭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應賠償100萬元。

丈夫郭男答辯說,匿名信等證據都不足以證明他侵害妻子廖女的配偶權,至於LINE通訊內容,亦僅屬男性同事間的吹牛、閒聊,無法證明他確有嫖妓性交易,他只針對到酒店消費、玩樂一事向妻子道歉。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郭男與同事及客戶聊天記錄,有諸多買春的對話,包括「昨晚真的很荒唐」、「我休息的時候她還一直在動」,、「他有摸到Nina的胸部好開心」、「淫師父推薦的」、「霓娜很正…她很給哲哲女友的感覺」、「明天扯夏天奶罩,扯霓娜也可以」等鹹濕對話,足以證實郭男買春,恣意與酒店小姐從事性交易,致妻子對美滿婚姻期待破碎,造成精神上苦痛,但索賠100萬元太高,應以20萬元適宜,判決郭男應賠償原配20萬元,可上訴。

2024/11/02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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