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3年前震驚全國的新北市汐止吳銘漢夫婦雙屍血案,凶嫌中王文孝已伏法,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3人曾判死,但再審翻盤,3死囚均獲判無罪定讞;民事部分,吳家對蘇建和等11人提告求償1054萬元,一、二審均認定殺死吳銘漢夫妻凶手只有王文孝1人,而王文孝唯一繼承人王母唐廖秀並未拋棄繼承,判須賠償吳家遺屬共831萬餘元,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判決上訴駁回,即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均勝訴免賠,王母須賠償吳家831萬餘元。仍可上訴。
吳銘漢的母親吳唐糖已過世,由吳銘漢的兒子吳東諺等家屬承受訴訟。吳銘漢的大哥吳唐接曾在高院判決後曾對判決表示「非常遺憾」、「當然失望」,今未到庭聆判,無法得知對判決結果。
民間司改會今仍動員到場支持蘇建和等3人,司改會說,自蘇建和3人被指述犯罪的那一刻起,從18歲到39歲,他們用長達21年的歲月,證明自己的清白。
司改會指出,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蘇建和等3人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最高法院民事庭2020年8月26日將此案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發回理由中稱「原審以檢察官於刑事案件程序中對於無刑求一事並未盡舉證責任為由,認不足以認定蘇建和未遭刑求,尤屬混淆刑事當事人與民事當事人之舉證責任」一段,不僅凸顯對國家防治酷刑責任欠缺充分認知,也使此一重大冤錯案,直至案發後逾33年的今日,仍無從終結,蘇建和等3人已被判無罪確定,至今整整12年,仍流浪於司法體系中,無法擺脫過去冤錯案件的陰影
司改會說,希望院更一審判決結果僅是遲來的止損,期盼本案能早日確定,終結蘇建和等人涉訟的漫漫長路。
吳銘漢夫婦被殺害後,在家目睹的6歲兒子吳東諺受重大驚嚇,罹患肌肉萎縮症至今,生活無法自理,都靠吳銘漢的胞兄吳唐接撫養、救濟。
全案發生在1991年3月24日,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在汐止家中遭強盜殺害。檢警迅速破案,認定凶嫌是王文孝及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人,王文孝的弟弟王文忠負責把風。隔年1月,王文孝被軍法判死刑定讞槍決,蘇、莊、劉3人被判死刑定讞,但蘇建和等人指遭刑求逼供,才自白殺人,經司改、人權團體、律師蘇友辰奔走,聲請再審成功,2012年8月31日,更三審判蘇等3人無罪確定。隔年,高等法院裁定蘇等3人獲冤獄補償金共1584萬元。
民事求償部分,吳家指控王文孝、王文忠兄弟及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5人都是共犯,加上家屬,共對11人求償1054萬元。
士林地院認定僅能證明王文孝1人犯案,由於王文孝已伏法,王父也過世,王母唐廖秀是王文孝的唯一繼承人,且沒有拋棄繼承,2014年判唐廖秀須賠償吳銘漢夫婦家屬共831萬餘元。全案上訴後,高院審酌,再審時鑑定專家李昌鈺進行現場局部重建等調查,認為本案極可能為王文孝1人所為,判決駁回上訴,即王母須賠償吳家831萬餘元。
最高法院審理認定全案有調查必要,4年前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
2024/11/0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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