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嘉市警涉經營、包庇德州撲克賭場 判刑8月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市警局竹園派出所羅姓警員涉嫌與好友柳姓業者開設實體德州撲克賭場,羅員洩露警方掃蕩賭博專案時間,包庇柳姓業者規避查緝,羅員、柳男犯後皆坦承犯行;嘉義地院今天依犯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8月;柳男涉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柳姓業者(33歲)自2021年8月起至今年2月間於嘉市某處倉庫開設實體德州撲克賭場,擔任賭場負責人,提供不特定多數人賭博,並聚眾賭博以牟利,羅員(27歲)前往賭博,並自2022年10月間起,與柳姓業者共營賭場,自賭客下注之籌碼中抽取4%水錢,以此牟利,2人犯罪所得各約3萬元。

羅員另於2021年11月23日凌晨零時33分許,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先休個一個禮拜 差不多開完了」、「順便等專案結束」之訊息予柳男,將警方查緝賭博專案行動洩露予柳男知悉,包庇柳男規避查緝。

羅員審理時,委任辯護人請求給予緩刑宣告,法官認為羅員身為警察人員,對非法聚眾經營賭博場所者,有取締、查緝責任,竟除參與賭博外,更與柳男共同圖利供給賭博場所及圖利聚眾賭博,且進而洩密及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衡量犯罪情節,不宜宣告緩刑。

2024/11/01 16:5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