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南檢偵辦台鹽綠能3億元弊案,聲請羈押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5人被南院駁回,南檢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南院更裁,今天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未到庭,疑有逃亡傾向,法官當庭開拘票逮人。
檢調單位於10月22日搜索台鹽綠能公司,帶回19名被告和15位證人到案,包括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以及合作廠商鴻暉國際科技負責人蘇俊仁和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檢方指控他們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行,南檢訊後認為5名被告有串證、滅證的可能,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然而,南院24日清晨5時駁回聲押,並指檢方適用法條有誤。法院認為,雖然台鹽綠能公司為台鹽的轉投資公司,但兩者為獨立法人,台鹽綠能未上市,無法適用證券交易法的規範。南檢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並表示法院的見解與最高法院對於從屬公司的認定有所不同,28日台南高分院最後撤銷原裁定,發回地方法院重審。
今天上午11時,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卻未到庭,疑似有逃亡傾向,法官當庭開拘票,並繼續訊問其餘4名被告。
2024/11/01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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