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潘姓男子日前用不明工具,2小時獵殺8隻果子狸(又名白鼻心)還貼上臉書炫耀,指自己為果農除害,某位餐廳老闆1斤收購200元,已經全部賣光,此舉引發動物保護人士的質疑,向本報記者投訴,台中市政府林務自然保育科已經通知潘男,請他說明,記者透過臉書詢問潘男,但他沒有回應,反而封鎖臉書,動保人士則是大呼殺害那麼多動物還販售與炫耀,「太可怕了」。
中市政府農業局保育科人員則說,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之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另外,同法的第19條規定,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毒物、電氣、麻醉物或麻痺方法、架設網具、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等,同法第21條規定,危害農林作物,得予以獵捕或宰殺野生動物,不受第17條等規定的限制。
保育科人員強調,潘男於臉書貼出獵捕果子狸且販售,是否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上述條文規定,已發通知書請他說明。
潘男是於前天(28日)貼出自己獵殺8隻果子狸的照片,8隻果子狸屍體被一字排開,畫面顯得很血腥,他還強調這是為果農除害,餐廳老闆已經用每斤200元全部買下,請朋友不要再私訊他,已經全賣光了。
對此血腥畫面,保育人士直呼可怕,殘殺那麼多動物,還拿去販賣與貼上網路炫耀,這樣合法嗎?「真是太可怕了」。
屏東科技大學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網站指出,白鼻心或名果子狸,在台灣常見於海拔1000公尺以下的林地、離島地區的綠島以及蘭嶼山區亦可發現,為一夫一妻,主要吃植物,尤其喜食水果,鼠類是果子狸最喜食的動物性食物,也吃蛇、鳥、蛙、蚯蚓、小昆蟲等,屬於夜行性動物,具有晝伏夜出的習性。
2024/10/30 16:26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4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