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鐘點移工擬納責任制 民團批國籍歧視恐同工不同酬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和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在立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針對現行國民黨和民進黨提出的長照提出批判。記者邱德祥/攝影

勞動部將重啟外展看護工,新計畫名稱為「移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拚年底前上路,試辦的對象及服務內容規劃需符合申請家庭看護移工的失能者,這次放寬申請資格,包含藍綠所提不再限制須通過巴氏量表評估、降低聘僱看護移工門檻等,以及本計畫欲將外展看護工申請適用勞基法第84-1條,即責任制。民間團體等今天於立法院前指出,外展看護工若適用責任制,將造成同工不同酬的不平待遇,對此試辦內容表達不滿。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試辦的對象及服務內容規畫需符合申請家庭看護移工之失能者、具重大傷病或緊急術後出院後返家身體照顧或日常生活照顧、陪伴就醫、防止高齡長者跌倒失能預防性照顧,並由試辦單位聘僱外籍看護工進入家庭,提供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等自費就醫陪伴或陪伴照顧服務。而勞動部近期預告草案指出,欲將外展看護工納入並適用勞基法責任制,預告期到今天止。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翁倩文表示,照顧服務員每周工時40小時,平均薪資約3萬4100元,勞動部將本試辦計畫移工納入勞基法84-1,以現行最低工資計算,工時達288小時,薪資可達4萬元,並享有9天休假,亦即移工每周平均工時達本國籍勞工的1.8倍,但是薪資僅達本國籍勞工不到1.2倍,難謂移工與本國籍勞工勞動條件與權益保障相同。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我國一直以來對於本國籍的長照人力並不適用84-1條規範,因此仍受工作時間與加班時數保障,但對外國籍照護人力卻適用84-1規定,可排除適用工作時間與加班費規定,明顯有差別待遇,與現行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所提到,政府應落實國際勞工組織其他核心公約中,改善移工的工作環境,避免強迫勞動,確保其基本權利得到尊重與保障之理念背道而馳,要求將公告撤回,排除84-1的適用。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呼籲,勞動部與衛福部應跨部會合作多元陪伴試辦計畫,讓人力協助服務公共化,政府要承擔照顧責任,將多元陪伴照顧計畫納進長照系統中,用公共化政策去承接目前仍依賴看護移工照顧,約83萬人的長照需求,而不是仰賴人力市場解決長照制度問題。

2024/10/28 15:2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2121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