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快訊/18歲男當街猥褻女童!涉犯2罪還「滅證串證」桃檢聲押禁見

▲18歲林姓男子涉嫌侵犯女童,複訊後遭聲押。(圖/翻攝畫面)

桃園一名9歲女童27日遭一名18歲林姓男子當街侵犯,女童大聲呼救27秒無人伸出援手,最後是一名附近的運將阿北聽到求救身挺身而出,男子也逃離現場。今(28日)警方持拘票將男子逮捕歸案,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刑法第 222 條第 2 項、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同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強制猥褻等罪,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之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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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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