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別動「軍嫂」歪腦筋 陸破壞軍婚罪最高可判刑3年

南昌縣人民檢察院得知在杭州服役的李姓軍人妻子與人同居後,立即與公安機關介入處理。(圖/取自《平安南昌》微信公眾號)

中共高度重視軍人權益保護,包括軍人的婚姻。據中共江西省南昌市委政法委員會微信公眾號《平安南昌》消息,當地一名正在杭州服役的軍人李某,早前懷疑妻子可能與一名男子同居,南昌縣人民檢察院得知後與公安機關會商,公安機關立案後隨即啟動涉軍類案件專人辦理提前介入機制,破獲這起破壞軍婚案。

南昌縣人民檢察院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根據大陸刑法規定,介入軍人婚姻的男子最重可被判刑三年。

《平安南昌》近日發文稱,目前正在杭州服役的軍人李某,今年3月與陳某在家人介紹下登記結婚。龔某明知陳某已是軍人配偶,仍與陳某一直在南昌縣向塘鎮保持同居關係。5月底,李某發現後報案。

因李某在杭州服役取證困難,杭州市軍事檢察院隨即通報南昌縣人民檢察院。南昌縣人民檢察院主動與軍方及被害人李某取得聯繫,並與公安機關開展聯合會商,充分聽取軍方和軍人意見後,公安機關立案後啟動涉軍類案件專人辦理提前介入機制,引導偵查取證,案件很快得以偵破。

《平安南昌》表示龔某被抓獲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對自己破壞軍婚的行為深感愧疚,認罪認罰,並簽署了《具結書》。

文章指出,「軍人職業的特殊性,決定其婚姻家庭關係不同於普通家庭,現役軍人肩負守土衛國、維護國家社會穩定的神聖職責,對軍人婚姻家庭的破壞,不僅嚴重侵害軍人權益,也影響軍隊安全穩定和國家國防利益。」

「為維護軍人安定幸福的『小家』,保護社會穩定的『大家』,近日,南昌縣人民檢察院對辦理的第一起破壞軍婚案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

《平安南昌》強調,軍人常年在軍營服役或因軍務無暇顧及家庭,軍婚遭到破壞,會極大動搖現役軍人的服役狀態,嚴重影響部隊戰鬥力和安全穩定。破壞軍人的婚姻家庭,不僅要受道德譴責,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據大陸刑法第259條《破壞軍婚罪》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10/27 14:4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831927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