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病床上伸手指猥褻女病患 北醫大麻醉醫師判刑1年2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林姓男麻醉醫師(已停職),2年前被控利用一名女病患麻醉後深度鎮靜的機會,在病床上以手指觸摸其下體,女病患被驚醒卻動彈不得,毫無抗抵能力,林男否認非禮,但承認「可能有不小心碰到」,醫院內部調查時也說過「我可能做了不應當做的事」;台北地院依醫、護及社工事後證詞,認定事證明確,依乘機猥褻罪將林判處1年2月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痛批,林男具醫師身分,卻在醫院內乘機猥褻病患,對醫、病信賴影響不輕,且林事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為此身心嚴重受創,今年8月曾試圖輕生,考量林沒前科、博士學歷、目前停職中、育有4名子女,量處1年2月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被害女病患於2022年11月25日上午9時許至北醫進行腸胃內視鏡檢查,林男幫她做深度鎮靜麻醉,10時5分至35分間,檢查完畢後女病患躺在恢復室病床上,麻醉藥效尚未退去,林男於此時以手指觸碰她的私處。

女病患指控,當時她被一個奇怪的感覺驚醒,看到穿長袍、頭髮少、戴眼鏡、約50至60歲、身高約178公分的男醫師站在簾外,當時她因麻醉未退,不能移動四肢,頭非常暈、想吐,而且四肢發軟,感到很害怕、不知所措,又無法向護理師及家人說,返家後不甘願在不知且不能的情況下,被不知道的人性侵害,她後來打電話去醫院服務中心,對方只避重就輕說有被碰到下體。

林姓麻醉醫師否認性侵,也沒有故意觸摸病患私處,沒有做她指控的行為。

北醫劉姓社工證稱,被害人事後向她檢舉在恢復室被男性觸碰陰部,她在訪談摘要中記載「性騷擾」;張姓麻醉科主任證稱,蔡姓護理長有告知被害人申訴的內容,班表顯示值班麻醉科醫師是林男,當天即召開內部會議請林說明,林當天曾說「我可能做了不應當做的事」。

醫院性平會調查後認為林男確實觸碰女病患的私處,認定成立性騷擾。法院依據種種事證,認定林男有罪,判刑1年2月。

2024/10/2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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