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52.5萬公噸北部棄土倒彰化 164人被判刑、追償億元不法所得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芳苑等沿海地區的廢棄魚塭、農田,近年來被戲稱「廢土天堂」,彰化地檢署追查,有北部合法土石清運公司,結合土資場、運輸公司、土地仲介及地主等164人,短短一年就倒了52.5萬公噸不法廢土。彰化地院審理,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對164名被告分處6月至3年不等徒刑,及50萬至350萬不等罰金,追償不法所得1億零923萬元。

據了解,北部地區工程棄土近年遭嚴格管控,大批土方無處可去,有合法清運業者看上彰化芳苑沿海的廢棄魚塭可作為「存放區」,於是組成清運一條龍產業鏈處理不法棄土,為此縣府聯合警檢調多單位成立「聯合查緝小組」追緝,揪出昆宏、恒泰、淳家、錆龍等多家清運業者,及土地仲介11人、回填業者15人、司機52人、地主70人等不法犯罪行徑,其中台北市土石方公會理事長王建翔,也被檢方列為被告,引起震撼。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王建翔與昆宏、恒泰公司為負責北部地區工程棄土,找來淳家等4家土石方資源處理場,企圖偽造不實清運計畫書、土方聯單等棄土證明文件來掩護棄土實際流向,並連結開挖、清運車隊及土地仲介者,將工程棄土從工地直送農地,傾倒在彰化地區的農地、魚塭等,共查出非法回填55處,棄土約30萬立方米(換算面積約35公頃),約重52.5萬公噸。

起訴書指出,昆宏、恒泰公司以每立方米950元至1350元價格,承包建地開挖、清運棄土工程,並以每立方米20元至80元價格,向淳家等4家土資場購買不實收容證明,接著以每米600元至900元價格,招攬錆龍等清運車隊非法載運,清運車隊再持不實土方來源證明文件及購土證明躲避稽查,並透過李姓土地仲介及陳姓回填業者接洽傾倒棄土,其中仲介每車次可獲500元至800元價金,回填業者與地主則每車次可獲取1500元至4000元不等之價金。

昆宏公司負責人凃男等人坦承不諱,不過淳家公司負責人楊男辯稱,土資場是合法成立,該案土方均經過篩選,這些土方並不是廢棄物等,也有辯護人提出彰化縣環保局稽查記錄,未認定該案土方為廢棄物等語。

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該案土石未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規定,任意傾倒建築工程產出物,已造成實際或潛在環境危害,違反該方案訂定目的「維護環境衛生與公共安全」,且土方開挖後有發現石塊、廢磚等物品,顯然未經篩選,所以仍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法官認指出,有罪被告犯罪事證明確,考慮犯行有相當制度、規模,危害甚鉅,且係有計畫進行,將負責運清運廢土的輸運業者賴男,判處徒刑3年,負責土地仲介、土地回填的李男跟陳男也各處3年徒刑,昆宏、恒嘉公司負責人凃男、施男分處1年2月徒刑,其他人員分處4月至3年不等徒刑,提供土地的地主、司機則分處4月至1年不等徒刑,另外,王建翔被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合議庭審酌相關事證,認為事證不足,判處無罪。

彰化地檢署表示,這群不法清運業者組成一條龍產業鏈,在彰化芳苑等地進行非法回填棄土,大賺不義之財,這是是證明確的事,針對無罪與緩刑部分,檢方將研擬再上訴。

2024/10/2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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