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40萬元買車霸氣付現!車主開心收錢…一驗傻眼「千元鈔」只有8張真的

▲盧姓男子40萬元購買權利車,交易時付現,卻賣家發現收到15張偽鈔、370張玩具鈔,只有8張真鈔。(示意圖/翻攝畫面)

盧姓男子想購買權利車,跟賣家談妥40萬元成交,未料,卻用15張偽鈔、370張玩具鈔綁成4捆,且每捆頭、尾各放1張真鈔,藉此混淆賣家;雙方約好台中交易,盧男還請友人陪同看車並付款。交易完成後,盧男把車開走,事後賣家驚覺氣到報警,此案,一審,他遭判3年8月,上訴二審遭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盧男2022年為了買車,竟用15張「偽造千元新臺幣紙鈔」、370張「千元面額玩具鈔」再用8張真鈔,以每10萬元綁成1捆,每捆上下以真鈔掩飾,做成4捆,並在同年4月4日,向賣車業者商議,購買權利車。

盧男跟賣家約好,以40萬元價格購買車輛,並約在4月7日凌晨0時40分許,在台中烏日站區某超商前交易。雙方碰面後,盧男跟找來駱姓友人陪同,先試乘汽車,隨後,再由駱男把先前用真鈔捆假鈔的現金,交給對方,接著,盧男獨自開車離去。

事後賣家發現遭詐,憤而報警提告,檢警於4月27日,搜索盧男住處還發現大量偽鈔、玩具鈔,並將人逮捕到案;盧男則否認行使偽造通用紙幣、詐欺取財犯行,還把扣案的偽幣、玩具鈔甩鍋,說是駱姓友人的,還誣賴是他要買車。

但說詞未獲法官採信;此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審與今年5月21日宣判,將盧男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但他不服提起上訴。

但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犯罪事證明確,且盧男否認犯行,也未跟受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犯後態度不佳,難認原審所量刑有何失當欠妥,合議庭法官認,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

至於同案的駱男涉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部分,經原審諭知,無罪判決確定;但涉犯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遭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

2024/10/24 08:0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5276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