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彰化縣議員關切火化場選址 洪騰明曝這理由反對設芳苑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敲定彰化縣火化場落腳芳苑鄉,當地及緊鄰的二林鎮趙甲里居民強烈反對,並要求撤案。在地的民進黨縣議員洪子超、洪騰明,還有非該選區的無黨籍縣議員吳韋達,今天都在議會定期會上,共同關切火葬場落腳芳苑鄉的議題。

彰化縣政府委外花費1400萬元進行「彰化縣火化場前置法定程序勞務委託案」的評估,並於11日公布選址在芳苑鄉草湖村草湖南段228之2地號(芳苑鄉第一公墓),確切位置曝光後,當地及緊鄰的二林鎮趙甲里居民立刻表達強烈反對,「大家都無法接受跟火葬場作鄰居」要求撤案。

縣議員洪子超指出,民眾對於火化場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居民健康和生活品質有很大的疑慮,要求縣府接下來的說明會上提供具體完整且詳細的說明與報告,包含空污、廢水排放、噪音及交通等層面都要清楚交待規劃內容與作法。

「身為第8選區民意代表,我必須跟鄉親站在一起反對設置在第8選區。」洪騰明直言反對火化場在芳苑。他說,火化場是彰化人迫切需要的設施,大家都知道,但對當地設置位址的居民衝擊太大了,現在他去喪家拈香都會問對於火化場設置的看法,支持反對都有,因此就他議員的身分他反對設置,但就縣府的立場,必須跟居民解釋為什麼要設在芳苑,要徹底跟居民好好溝通,了解真正的民意。

吳韋達也說,火化場議題已是彰化人逃不過、必須面對,「法治先行」應讓設置規定與回饋機制等相關法規全部入法,參考外縣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讓條例更明確,以利建設的推動。

對此,縣長王惠美表示,感謝議員們的關心,目前讓專業團隊先進行評估,未來也會參考專家學者的意見,並蒐集地方民意,再做出最終決策。

代理民政處長曾金來表示,下個會期,縣府就送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請議會審議,當初顧問公司是從彰化縣所有殯葬設施盤點並清查,依據「區域環境、基地條件、開發規模及地方民意」4大評估因子,最後再用科學量化的數據,選擇最適宜的地點。

曾金來說,該址面積9.51公頃,第一期開發只使用1.98公頃,其他空地保留未來做綠化等設施,該用地早在2016年完成遷葬作業,目前芳苑鄉公所也在一旁興設殯儀館,符合「殯葬一元化」精神,逐步朝向生命園區的概念,更重要的是基地有其交通優勢,鄰近新開闢的台76線延伸線,連貫國道1號、國道3號,或台61線銜接到76線延伸線,快速又便利。

2024/10/24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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