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重磅快評】南檢被地院打槍 鄭銘謙緩頰不臉紅?

外界質疑台鹽綠能弊案檢調拖1年半才查,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檢察官有其偵查腳步,快慢與否要看蒐集證據的結果來做決定。記者林澔一/攝影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弊案,聲押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地院認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偵查完備,但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均是台鹽綠能公司受害,台綠和台鹽公司是各自獨立的公司,而且台綠能並非上市公司,陳啟昱等人不適用證券交易法,今天清晨均駁回,檢方則表示會抗告;不過,本案早被立委揭露,檢方交出這種成績單,實在是不及格。 

台鹽公司轉投資的台鹽綠能公司兩年內虧損2.5億元,立委黃國昌、陳琬惠曾踢爆高層引入四大民股,疑透過不平等合約條款,支付違約金給自己人任職的廠商,「左手換右手」將公司的錢搬出。昨天南檢訊後對陳啟昱等五人聲押禁見,但今天清晨均遭台南地院駁回,陳啟昱等人當庭獲釋。

台綠弊案受社會矚目,地院駁回檢方聲請,自然極其慎重;法院裁定書洋洋灑灑,認定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2人未實際繳納股款,財務報表填製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重大;不過,檢方偵查已完備,蘇坤煌2人無湮滅、串證之虞,尚無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而且,台綠雖是台鹽轉投資的公司,但2家公司分別獨立,而且台綠並非股票上市公司,無從認為陳啟昱5人有證券交易法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及以違背職務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致公司遭受損害達新台幣500萬元的情況,所以駁回檢方聲請。

就裁定內容來看,地院裁定可以說是神切割;地院先「肯定」檢方偵查完備,以財務報表填製不實先扣緊蘇坤煌2人頭上,等於為陳啟昱設了一道防火牆,即使蘇坤煌有事,也不燒到陳啟昱。

但地院裁定也打了檢方一巴掌,切割台鹽及台綠為股票上市與股票未上市公司,兩公司各自獨立,台綠固然有事,但兩公司既然各自獨立,而且台綠未上市,台鹽高層自然不能以證交法相繩。地院拿公司法人獨立及證交法又為陳啟昱再劃一道防火牆。

南檢認為地院裁定認事用法均有違誤,將依法提起抗告,但裁定書那裡有違誤?檢方還得再費心思量,也必將有一番激烈法律攻防。

只是,本案是早有立委揭露,檢方拖了一年半才辦,和辦超思雞蛋案如出一轍。法務部長鄭銘謙指檢察官有其偵查腳步,快慢與否要看蒐集證據的結果來做決定。但如果檢調大動作搜索約談,還聲押5人,但法院只認可蘇坤煌2人財務報表填製不實,鄭銘謙為南檢緩頰能不臉紅嗎?

其實立委早已為檢調畫了重點,本案弊端在於台鹽高層為何未經董事會同意即引進四家民股公司,也正因如此,才有後來「左手換右手」、「自公司錢搬錢」的弊端。可惜的是,檢調動作雖大,但卻未打中案情關鍵,否則台綠何來虧損2.5億元?

南檢既然敢辦綠友友,絕對是當權者開綠燈;但是高層開了綠燈,案子還辦成這樣,被地院輕易打槍,不禁讓人想到南檢辦陳凱凌的案子,明明說是「上級交辦」,但是案子就是硬生生戛然而止,難道這是南檢的辦案慣性?

2024/10/24 15: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48/831360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