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路口看到「這個燈號」可以直接左轉 停等小心被檢舉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路口等左轉號燈卻被後車檢舉或猛按喇叭,雲林縣議員廖偉晴今(23)日在議會質詢,指許多民眾對標誌標線不了解,詢問警察局是否要加強宣導,甚至外縣市還有用路人被檢舉違規,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可罰款600至1800元。

縣內有多處路口原本是箭頭指向綠改為圓形綠燈,卻也引起許多民眾疑慮及爭議,甚至有人在停等左轉遭後車猛按喇叭催促,險些引發糾紛。

警察局長李建民拿著警局做的手持看板逐一解釋,遇到各項標誌、標線及號誌怎麼走,其中路口紅綠燈號誌「圓形」綠燈亮起,不只可以直行、右轉,也可以左轉,民眾不必再等「左轉」指示燈,他提醒用路人行經要左轉路口時,若是圓形綠燈對向無來車即可左轉,若是箭頭指向綠燈,就得依照指示方向行駛。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目前斗六市明德北路沿線路口、斗南鎮台1線延平路1段與文安路口等多處路口,由於左轉車輛多,為疏導路口車流,號誌採彈性調整設計,若左轉箭頭綠燈開放時間長,會壓縮到其他行向停等紅燈的時間,因此圓形綠燈可縮減部分左轉車流。

至於左轉專用車道、左轉車道是否可以直行,詹百平表示,左轉車道直行無法開罰,理由是左轉指向線是指示標線,非禁制標線,所以沒有強制規範,若沒有畫雙白線則是禁止變換車道,不能變換車道,視為左轉專用車道不能直行,直行則屬違規行為。

警方呼籲駕駛人,無論要直行或左轉,皆須依車道上畫設指示區停等通行,如直行車不可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左轉,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與在多車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

2024/10/2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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